IMO Numbers

為求海上安全、防止汚染以及防止海上詐欺行為,而在1987年開始採用IMO所決議A.600(15)的方案,實施IMO船舶識別碼計畫(IMO Ship identification number scheme),意圖為各船隻指定永久的識別號碼。當船舶的船籍變更為其他國家時,識別號碼也不因此而改變,新的船舶證明書繼續記載著相同的IMO船舶識 別號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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